男子深夜上街“觅食”未果,一怒之下用打火机点着垃圾桶……一把怒火烧坏了旁边的报刊亭,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流浪”男子张某平日以捡废品为生。2021年2月某日凌晨,饥肠辘辘的张某在街上的垃圾桶内翻找食物充饥,却一无所获。一怒之下,他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着了垃圾桶里的干树叶和纸皮。干燥的天气和脱水的垃圾催使零星火苗逐渐演变成熊熊大火,大火肆意燃烧,波及旁边一个报刊亭,最终将报刊亭三面钢化玻璃和不锈钢卷门闸门面完全烧毁。同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相关机构认定,被烧的垃圾桶和报刊亭损失五千余元。经鉴定,张某精神状态正常。其后,公诉机关以放火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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