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 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Hydraulic and hydroeleclric engineering Specification for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steel gate DL/T5018—94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长江葛洲坝工程局机电建设公司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关于发布《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 安装及验收规范》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技[1994]675 号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电力行业标准,经部审查通过,批准为 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该标准编号为DL/T5018—94 ,自1995 年3 月1 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部水电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靠在 北京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本标准由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1 总则 1.0.1 为了保证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包括拦污栅,下同)制造和安装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和安装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的制造和安装及验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亦可参照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或要求,由设计单位提出补充要求。 1.0.4 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参照执行 SDJ249 《水利水电基本 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与SD184 《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有关规定。 2 引用标准 GB700 碳素结构钢 GB1591 低合金结构钢 GB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4237 不锈钢热轧钢板 GB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5680 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 GB3274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 GB5117 碳钢焊条 GB5118 低合金钢焊条 GB983 不锈钢焊条 GB1300 焊接用钢丝 GB5293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 GB12470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B8110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用钢焊丝 SL36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GB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4675.1 焊接性试验 斜Y 型坡口焊接裂纹试验方法 GB4675.3 焊接性试验 T 型接头焊接裂纹试验方法 GB2649~2654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ZBJ74003 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 GB3323 钢熔化焊接接头射线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B3965 钢制压力容器磁粉探伤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附录H 《钢制压力容器渗透探伤》 GB/T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3633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9793 热喷涂锌及锌合金涂层 GB9794 热喷涂锌及锌合金涂层试验方法 GB9795 热喷除铝及铝合金涂层 GB9796 热喷涂铝及铝合金涂层试验方法 Q/ZB71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GB6414 铸件尺寸公差 GB1800~1804 公差与配合 GB1182~1184 形状与位置公差 DL5017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DJ13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3 一般规定 3.1 技术资料 3.1.1 闸门制造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设计图样包括总图、装配图及零件图。 (2)主要钢材、焊材及防腐材料质量证书。 (3)标准件和非标准协作件质量证书。 3.1.2 闸门安装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设计图样包括总图、装配图、零件图、水工建筑物图及闸门 与启闭机关系图。 (2) 闸门出厂合格证。 (3) 闸门制造验收资料和质量证书。 (4)发货清单。 (5)安装用控制点位置图。 3.1.3 闸门制造与安装必须按设计图样和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如有修改应有设计修改通知 书。 3.2 材料 3.2.1 闸门使用的钢材必须符合图样规定,其性能应符合附录A 中的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并应具有出厂质量证书。如无质量证书或钢号不清应予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3.2.2 钢板如需超声波探伤,则应按 ZBJ74003 《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标准执行。 碳素钢应符合该标准规定的Ⅳ级要求;低合金钢应符合Ⅲ级要求。 3.2.3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书。焊条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 扩散氢含量等各项指标,应符合GB5117 《碳钢焊条》或GB5118 《低合金钢焊条》的规定; 焊剂应符合GB5293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或GB12470 《低合金钢埋弧焊剂》的规定;焊 丝应符合GB8110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用钢焊丝》或GB1300 《焊接用钢丝》的规定。 3.3 基准点和测量工具 3.3.1 闸门制造、安装所用的钢尺和测量仪器的精度必须达到下述规定: (1)精度为万分之一的钢卷尺。 (2)J2 型经纬仪。 (3)S3 型水准仪。 闸门制造与安装所用量具和仪器应定期由法定计量部门予以检定。 3.3.2 用于测量高程和安装轴线的基准点及安装用的控制点均应明显、牢固和便于使用。 3.4 标志、包装、运输 3.4.1 闸门经总拼装后,应由工厂质检部门及建设单位共同验收,核对发货清单后,才具备 包装及发运条件。 3.4.2 闸门应有标志,标志内容必须包括: (1)制造厂名。 (2)产品名称。 (3)产品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 (4)制造日期。 3.4.3 闸门应标出明显编号,其埋件及附件应绑扎成捆或成套装箱。 3.4.4 闸门运输吊装时,标出构件重心位置,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损坏和变形。闸门及 埋件的加工面应妥善防护以免碰伤与锈蚀。 4 焊接 4.1 焊接工艺评定 4.1.1 闸门在制造与安装前,应由施焊单位根据结构特点及其质量要求编制焊接工艺规程。 对本单位尚未验证过的一、二类焊缝的焊接工艺,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4.1.2 焊接工艺评定应以可靠的钢材焊接性试验为依据,并在产品焊接之前完成。 4.1.3 焊接工艺评定过程是:拟定焊接工艺指导书、根据本标准的规定施焊试件、检验试件 试样、测定焊接接头是否具有所要求的使用性能、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以验证施焊单位 拟定的焊接工艺的正确性。 4.1.4 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钢材、焊材必须符合相应标准应 由持有合格证书技术熟练的焊接人员焊接试件。 4.1.5 评定对接焊缝焊接工艺时,采用对接焊缝试件;评定角焊缝焊接工艺时,采用角焊缝 试件或对接焊缝试件;评定组合焊缝(角焊缝加对接焊缝)焊接工艺时,采用对接焊缝试件, 当组合焊缝构件要求全焊透时,应增加组合焊缝试件。 4.1.6 焊接工艺因素分为重要因素、补加因素和次要因素。 重要因素是影响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和弯曲性能的焊接工艺因素。 补加因素是指影响焊接接头冲击韧性的焊接工艺因素。 次要因素是指不影响焊接接头机械性能的焊接工艺因素。 4.1.7 改变焊接方法,需重做焊接工艺评定。 4.1.8 当同一条焊缝使用两种或多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时,可按每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 艺)分别进行评定;也可进行组合评定。组合评定合格后,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或多种焊接方 法(或焊接工艺) ,但要保持每一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所熔敷的焊缝金属厚度都在已评定 的各自有效范围内。 4.1.9 为减少焊接工艺评定数量,根据母材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焊接性能进行分类、分 级,可按表4.1.9 规定。 表4.1.9 钢种 类别 级别 钢号 碳素钢 Ⅰ 1 Q235 1 16Mn、16Mnq 低合金钢 Ⅱ 2 15MnV、15MnTi 高强钢 Ⅲ 1 0Cr18Ni9、1Cr18Ni9 不锈钢 Ⅳ 1 0Cr18Ni11Ti、1Cr18Ni9Ti 4.1.10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再重作焊接工艺评定: (1)凡过去已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经批准“评定”报告的单位验证后,可不再重作“评 定”。 (2)按表4.1.9 对钢材分类,类别Ⅱ的高级别钢材的“评定”可代替低级别钢材评定。 (3) 同级别钢材的“评定”可互相替代。 4.1.11 不同类别钢材组成的焊接接头,即使两者都已分别进行过工艺评定,仍应重新评定。 但类别为Ⅱ与Ⅰ组成的焊接接头,母材为Ⅱ的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可不再重做焊接工艺评 定。 4.1.12 评定合格的对接焊缝试件的焊接工艺适用于焊件的母材厚度和焊缝金属厚度有效范 围,按表4.1.12 规定。 表4.1.12 mm 试件母材厚度δ及 适用于焊件母材厚度范围 适用于焊件焊缝金属厚度范围 试件焊缝金属厚度t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1.5≤δ (t) ≤8 1.5 2δ且≤12 不限 2t 且≤12 δ (t) >8 0.75δ 1.5δ 不限 1.5t 注:t 系指一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在试件上所熔敷的焊缝金属厚度。 4.1.13 对接焊缝试件或角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工艺用于焊接角焊缝时,焊接厚度的有效范 围不限。 4.1.14 已进行过焊接工艺评定,但改变下列重要因素之一者,应重新进行评定: (1)改变焊条牌号中前两位数字、焊丝牌号、焊剂牌号。 (2)预热温度比评定合格值降低50℃以上。 (3)改变保护气体种类,混合保护气体比例,取消保护气体以及从单一的保护气体改用 混合保护气体。 4.1.15 如与已做的焊接工艺评定的重要因素相同,只是增加或改变下述任何一个补加因素 时,可按增加或改变的补加因素,增焊冲击韧性试件进行试验。 (1)当焊条牌号中仅第三位数字改变时,用非低氢型药皮焊条代替低氢型药皮焊条。 (2)从评定合格的焊接位置改变为向上立焊。 (3)最高层间温度比评定合格值高50℃以上。 (4)焊接线能量已超出原评定范围。 (5)改变电流种类或极性。 (6) 由每层多道焊改为每层单道焊。 (7)埋弧焊或熔化极气体保护焊,由单丝焊改为多丝焊或相反,改变焊丝摆动幅度、频 率和两端停留时间。 (8)钨极气体保护焊改变电极摆动幅度、频率和两端停留时间。 4.1.16 变更次要因素只需修订产品的焊接工艺,不必重新进行评定。 4.1.17 板材对接焊缝试件机械性能评定项目和试样数量详见表4.1.17 试板的制备,试悍尺 寸,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见附录B1~B3 。 表4.1.17 拉伸与弯曲试验 冲击试验 接头型式 试件厚度(δ)(mm) 拉伸 面弯 背弯 侧弯 焊缝区 热影响区 <20 2 2 2 3 3 对接 ≥20 2 4 3 3 4.1.18 板材组合焊缝及角焊缝的试件详见附录B4 。试件应作焊缝外观检查,并按GB150 《钢 制压力容器》附录H 《钢制压力容器渗透探伤》进行表面缺陷检查,然后将试件切成五段, 进行横断面宏观金相检查。 4.1.19 焊接工艺评定后,由焊接责任工程师填写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作出综合结论,评定合 格的焊接工艺文件才能用于生产实践。“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推荐格式见附录C 。 4.2 焊工资格 4.2.1 从事闸门一、二类焊缝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劳动人事部门签发的锅炉、压 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证书或者超过电力工业部、水利部签发的水工钢结构焊工考试合格证 书。 4.2.2 焊工焊接的钢材种类、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等,均应与焊工本人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 4.3 焊接的基本规定 4.3.1 焊缝按其重要性分为三类。 一类焊缝: (1) 闸门主梁、边梁、支臂的腹板及翼缘板的对接焊缝。 (2) 闸门吊耳板、吊杆的对接焊缝。 (3) 闸门主梁与边梁腹板连接的角焊缝及翼缘板连接的对接焊缝。 (4)转向吊杆的组合焊缝及角焊缝。 (5)拦污栅吊耳板和吊杆的对接焊缝。 二类焊缝: (1) 闸门面板的对接焊缝。 (2)拦污栅主梁的腹板、翼缘板对接焊缝。 (3) 闸门主梁、边梁、支臂的翼缘板与腹板的组合焊缝及角焊缝。 (4) 闸门吊耳板与门叶的组合焊缝及角焊缝。 (5)主梁、边梁与门叶面板的组合焊缝及角焊缝。 (6)支臂与连接板的组合焊缝及角焊缝。 三类焊缝: 不属于一、二类焊缝的其他焊缝,都为三类焊缝(设计有特殊要求者例外) 。 4.3.2 焊接闸门各类焊缝所选用焊条、焊丝、焊剂应与所施焊的钢种相匹配,选用时可照表 4.3.2 规定。 4.3.3 异种钢材焊接时,焊接材料按强度低的钢材选用或按图纸规定;焊接工艺按强度高的 钢材选用。 4.3.4 闸门焊接时,如遇有风速超过10m/s 的大风和雨天、雪天以及环境温度在-5℃以下, 相对湿度大于90%时,焊接处应有可靠的防护屏障和保温措施,否则禁止施焊。 4.3.5 闸门组装完毕,经检查合格,方可施焊。施焊前,应将坡口及其两侧 10~20mm 范 围内的铁锈、熔渣、油垢、水迹等清除干净。 表4.3.2 手工焊 埋弧焊 气体保护焊 钢 焊剂 牌号 焊条牌 保护气 种 符合国标型号 焊丝牌号 符合国标 焊丝牌号 号 牌号 体种类 型号 碳 J422 E4303 素 Q235 J426 E4316 H08A HJ431 HJ401 H08Mn2SiA CO2 钢 J427 E4315 J506 ES016 H08MnA HJ431 HJ401 16Mn J507 E5015 H10MnSi HJ431 HJ401 H08Mn2SiA CO2 低 16Mnq J507H E5015 H10Mn2 HJ350 HJ402 合 J506 E5016 H08MnA HJ431 HJ401 金 15MnV J507 E5015 钢 J507H E5015 H10MnSi HJ431 HJ401 H08Mn2SiA CO2 15MnTi J556 E5516-G J557 E5515-G H10Mn2 HJ350 HJ402 不 H0Cr20Ni10Ti HJ250 0Cr18Ni9Ti A132 E0-19-10Nb-16 H0Cr20Ni10Ti Ar 锈 1Cr18Ni9Ti A137 E0-19-10Nb-15 H0r19Ni9Ti Ar 钢 注:奥氏体不锈钢与碳素钢或低合金钢的异种钢接头,可选用A302 、A307 焊条。 4.3.6 焊接材料应按下列要求保管和烘焙: (1)焊条、焊丝、焊剂应放置于通风、干燥的专设库房内,其温度保持在5℃以上,相对 湿度不大于50% 。 (2)制造厂或施工现场宜建立现场焊条库,焊条由专人保管、烘焙和发放,并应及时做 好烘焙实测温度和焊条发放及回收记录,烘焙温度和时间应严格按焊条说明书规定进行。 (3)烘焙后的焊条应保存在100~150℃的恒温箱内,药皮应无脱落和明显的裂纹。 (4)施焊时,待用的电焊条应放在具有电源的保温筒中,随焊随取,并随手盖好筒盖。 焊条在保温筒内的时间不宜超过4h ,否则应重新烘焙,重复烘焙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5)埋弧焊焊剂中如有杂物混入,应对焊剂进行清理,或全部更换,使用前将焊剂放在 不低于260 ℃的烘箱中干燥1h。 (6)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铁锈和油污。 (7)各种气体保护焊的保护气体和混合气体,其露点温度不高于-40℃。 4.3.7 定位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位焊工艺和对焊工的要求与正式焊缝相同。 (2)对规定预热的焊缝,定位焊时应在焊缝中心两侧 150mm 范围内进行预热,预热温度 较规定预热温度高出20~30℃。 (3)定位焊长度应在 50mm 以上,间距为 100~400mm ,厚度不宜超过正式焊缝厚度的 1/2,且最厚不超过8mm,定位焊的引弧和熄弧点应在坡口内,严禁在母材其他部位引弧(正 式焊缝焊接也严禁在母材其他部位引弧) 。 (4)定位焊后的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均应清除。 4.3.8 工卡具定位板及其他临时构件的焊接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需要预热焊接的焊缝,焊接工卡具等构件时应按4.3.7 条中(2)的规定进行预热。 (2)工卡具等构件焊接时,引弧和熄弧点应在工卡具等构件上。 (3)工卡具等构件拆除时,严禁用锤击法,应用氧—乙炔火焰或碳弧气刨在离工件母材 表面3mm 左右处切除。不得损伤工件母材,切除后再用砂轮磨平,并认真检查有无微裂纹。 对高强钢应用磁粉或渗透探伤检查。 4.3.9 为防止产生裂纹,闸门的一、二类焊缝预热温度可由斜 Y 型坡口焊接裂纹试验确定 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常用钢号推荐的预热温度见表 4.3.9 。焊接时的层间温度不应低于预热 温度,且不高于200 ℃。 表4.3.9 ℃ 钢板牌号 板厚(mm ) 16Mn 15MnV Q235 高强钢 16Mnq 15MnTi 25~30 — — 60~80 30~38 — 80~100 80~100 38~50 80~120 100~120 100~150 注:①气温低于 5℃时,应采用较高的预热温度,如环境气温低于-15℃就不应进行焊 接。 ②对不需预热的焊缝,当母材温度低于0℃时也应预热到20 ℃方能焊接。 ③异种钢的焊接,其预热温度按强度较高的钢材确定。 4.3.10 预热时必须均匀加热,预热区的宽度应为焊缝中心线mm,其温度测量宜用表面测温计,在距焊缝中心线mm 处对称测量,每条焊 缝测量点不应少于3 对。 4.3.11 厚度大于36mm 的低合金钢,宜采取后热消氢处理。后热应在焊后立即进行,后热 温度为250~350℃,保温时间不少于1h,焊后立即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者可不作后热消氢 处理。 4.3.12 为减少焊接变形和焊接应力,根据结构的特点和坡口型式,选择合理的焊接顺序及 采用分段退步焊和多层多道焊或采取预留反变形等措施。对封闭焊缝,焊接时可配合锤击消 除应力。 4.3.13 要求焊透的焊缝,双面焊接时,单侧焊接后应用碳弧气刨或砂轮进行背缝清根,并 将清根侧的定位焊全部清除。如用碳弧气刨清根,清根后应用砂轮修整,并认真检查有无缺 陷。对需预热焊接的焊缝,清根前应预热。 4.3.14 焊件组装后局部间隙超过5mm,但长度不大于该焊缝长度的15%,允许在坡口两侧 或一侧按焊缝同样工艺作堆焊处理,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在间隙内填入金属材料。 (2)堆焊后,用砂轮修磨到原坡口尺寸。 (3)根据堆焊长度和间隙大小,对堆焊部位的焊缝应酌情进行无损探伤。 4.3.15 在焊缝两端设置引弧板和熄弧板时,引弧板和熄弧板的焊接和拆除应符合第 4.3.8 条规定。 4.3.16 焊接完毕,焊工应进行自检。一、二类焊缝自检合格后,应在焊缝附近用钢印打上 焊工代号(高强钢用记号笔) ,做好记录。 4.4 焊缝检验 4.4.1 所有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4.1 规定。 4.4.2 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并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评定焊 缝质量应由Ⅱ级或Ⅱ级以上的检测人员担任。 4.4.3 焊缝内部缺陷探伤可选用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中任选一种。表面裂纹检查可选用渗透或 磁粉探伤。 表4.4.1 mm 序 焊缝类别 号 项目 一 二 三 允许缺陷尺寸 1 裂纹 不允许 2 表面夹渣 不允许 深≤0.1δ,长0.3δ,且<15 3 咬边 深不超过0.5,连续长度不超过100, ≤1 两侧咬边累计长度不大于该焊缝的 10% 4 表面气孔 不允许 1.0 直径气孔在每米范围内 1.5 直径气孔在每米范围内允 允许3 个,间距≥20 许5 个,间距≥20 5 焊缝 手工焊 12 <δ<25 ∆h =0~2.5 0~3 余高∆h 25 <δ≤50 ∆h =0~3 0~4 埋弧焊 0~4 0~5 6 对接接头 手工焊 盖过每边坡口宽度2~4 ,且平缓过渡 焊缝宽度 埋弧焊 盖过每边坡口宽度2~7 ,且平缓过渡 7 角焊缝厚度不足(按 不允许 ≤0.3+0.5δ,且≤1;每100≤0.3+0.5δ,且≤2 ;每 100 焊 设计焊缝厚度计) 焊缝长度内缺陷总长度≤缝长度内缺陷总长度≤25 25 8 +3 +4 角焊缝 手工焊 K <12 K >12 焊脚K +4 +5 埋弧焊 K <12 K >12 4.4.4 焊缝无损探伤长度占全长的百分比应不少于表4.4.4 规定,但如图样、设计文件另有 规定,则按图样、设计文件规定执行。 表4.4.4 射线探伤(%) 超声波探伤(%) 钢种 板厚(mm) 一类 二类 一类 二类 ≥38 20 10 100 50 碳素钢 <38 15 10 50 30 ≥32 25 10 100 50 低合金钢 <32 20 10 50 30 高强度钢 任意厚度 40 20 100 50 注:局部探伤部位应包括全部丁字缝及每个焊工所焊焊缝的一部分。 4.4.5 焊缝局部无损探伤如发现有不允许缺陷时,应在其延伸方向或可疑部位作补充检查; 如补充检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条焊缝进行全部检查。 4.4.6 射线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标准评定,检验等级 为 AB 级,一类焊缝不低于Ⅱ级合格,二类焊缝不低于Ⅲ级合格。超声波探伤按 GB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标准评定,检验等级可选作B 级,一类 焊缝B Ⅰ级为合格,二类焊缝B Ⅱ级为合格。 4.4.7 对有延迟裂纹倾向的钢材无损探伤应在焊接完成24h 以后进行。 4.4.8 单面焊且无垫板的对接焊缝,根部未焊透深度不应大于板厚的 20% ,最大不超过 3mm 。 4.4.9 板材的组合焊缝,如图样上无特殊要求,腹板与翼缘板的允许未焊透深度不应大于板 厚的25% ,最大不超过4mm 。 4.5 焊缝返修与处理 4.5.1 焊缝发现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应进行分析,并找出原因,制订返修工艺后方可返修处 理。 4.5.2 焊缝缺陷应根据钢材种类选用碳弧气刨或砂轮进行清除,并用砂轮修磨至便于焊接的 坡口。返修前要认真检查,如缺陷为裂纹,则应用磁粉或渗透探伤,确认裂纹已经消除,方 可返修。 4.5.3 当返修的焊缝需要预热、后热,则返修前应按第4.3.7 条中的(2)条规定预热,返修后 按第4.3.11 条规定进行后热处理。 4.5.4 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返修时,应查明原因,制定可 靠的返修工艺措施,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返修处理。返修后的焊缝,应进行探伤 检查。 4.5.5 在母材上严禁有电弧擦伤,如有擦伤应用砂轮将擦伤处作打磨处理,并检查有无微裂 纹。 5 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 5.0.1 当钢闸门及埋件其结构厚度超过下列数值,碳素结构钢42mm ,低合金结构钢36mm 时,可按图样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5.0.2 焊件宜作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由于条件限制,允许分段或局部热处理,但局部热处 理的加热宽度,在焊缝中心两侧应不小于3 倍板厚。 5.0.3 消除应力热处理的温度应按图样规定或经焊接工艺评定确定,也可按不同钢种参照下 列规定执行:碳素钢与低合金钢为580~620℃,高强钢为550~580℃。 5.0.4 焊件在炉内整体热处理的加热速度、恒温时间及冷却速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件入炉时,炉内温度应低于300℃。 25 (2)加热速度:升温至300℃后,加热速度不应超过220 × οC/h ,且小于等于220 δ max ℃/h ,式中δ 为最大板厚(mm) 。 max (3)恒温时间:保温时间可按每毫米2~2.5mim ,且不小于30mim,保温时各部温差不 得超过50℃。 25 (4)冷却速度:恒温后的冷却速度不应超过260 × οC/h ,且小于等于到260 ℃/h , δ max 式中δ 为最大板厚(mm) 。 max (5)炉温降至300℃以下焊件才能出炉空冷。 5.0.5 整体或局部热处理后,应提供热处理曲线、消除应力的效果及硬度测定记录。 6 螺栓连接 6.1 螺孔制备 6.1.1 普通螺栓或高强度螺栓的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大 1~3mm 。螺孔应配钻,或用钻模钻 孔,螺栓孔应具有GB1800 《公差与配合》中IT14 级精度要求。 6.1.2 为防止构件钻孔时出现位移,应选最远孔距先扩钻全部孔数 10%的销钉孔(且不少于 2 个) ,并打入销钉。销钉直径与孔径应符合GB1801 《公差与配合》中H7/K6 的配合要求。 6.1.3 构件配钻后,螺栓与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3 的规定。 6.1.4 使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构件表面,为使摩擦系数达到规定值,在表面除锈后,宜热喷 涂铝或涂剧无机富锌漆。78—2 型无机富锌漆配方可参照附录D 。 表6.1.3 mm 名称 公称直径及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 12 16 20 (22) 24 (27) 30 1 螺栓 允许偏差 ±0.43 ±0.52 ±0.84 直径 113.5 17.5 22 (24) 26 (30) 33 2 螺栓孔 -0.43 +0.52 +0.84 允许偏差 0 0 0 不圆度 3 (最大和最小直径之 1.00 1.50 差) 应不大于板厚的3%,且单层板不得大于2.0mm ,多层板叠组 4 中心线 普通螺栓与高强度螺栓,根据连接件工作特性,布置条件按不同强度等级选用,其螺 母及垫圈按相应的强度级别组合选用,并应符合表6.2.1 规定。 表6.2.1 螺栓与螺母按强 螺栓的强度级别 螺母的强度级别 度级别组合 2 2 级别 N/mm 推荐材料牌号 级别 N/mm 推荐材料牌号 螺母 螺栓 4.6 15 Q235 4 400 400 10、Q215 4 4.6 ,4.8 4.8 10 Q215 4 5.6 25 35 5 500 500 10、Q215 5 5.6,5.8 5.8 15 Q235 5 6.8 600 35 6 600 15、Q235 6 6.8 8.0 800 40B ,45 ,35 8 800 35 8 8.8 10.9 1000 20MnTiB ,35VB 10 1000 35、45 、15MnVB 10 10.9 注:表中性能级别中小数点前的数字为σ ,小数点后的数字为屈强比σ /σ bmin/100 smin bmin 的10 倍。 6.2.2 普通螺栓材料性能应符合GB700 《碳素结构钢》,高强度螺栓与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应 分别符合GB/T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与GB3633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 6.2.3 螺栓、螺母和垫圈都应妥善保管,防止锈蚀和丝口损伤。使用高强度螺栓时应做好专 用标记,以防与普通螺栓相互混用。 6.3 螺栓紧固 6.3.1 钢结构连接用的普通螺栓的最终合适紧度宜为螺栓拧断力矩的50%~60%,并应使所 有螺栓拧紧力矩保持均匀。 6.3.2 高强度螺栓拧紧,分为初拧和终拧。初拧力矩为规定力矩值的 60% ,终拧到规定力 矩。拧紧螺栓应从中部开始对称向两端进行。 各种钢种的高强螺栓规定的紧固力及拧紧力矩可参照附录E 。 6.3.3 测力板手在使用前,应检验其力矩值,并在使用过程中定期复验。 7 表面防腐蚀 7.1 表面预处理 7.1.1 预处理前,应将闸门表面整修完毕,并将金属表面铁锈、氧化皮、油污、焊渣、灰尘、 水分等污物清除干净。 7.1.2 表面预处理应采用喷射或抛射除锈,所用磨料表面应清洁干净。喷射用的压缩空气应 经过滤,除去油、水。 7.1.3 闸门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中规定的 1 Sa2 级,使用照片目视对照评定。GB8923 标准中的各除锈等级要求见附录F 。除锈后, 2 表面粗糙度数值应达到40~70µm ,用表面粗糙度专用检测量具或比较样块检测。 7.1.4 闸门埋件的表面,其埋入混凝土一侧除锈等级制造厂内可按GB8923 中规定的Sa1 级, 除锈后涂刷苛性钠水泥浆。在安装前除去表面氧化皮后埋入混凝土内,埋件的迎水面仍按 1 Sa2 级除锈等级进行。 2 7.1.5 闸门除锈后,应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吹净。涂装涂层前,如发现钢材表面出现污染或返 锈,应重新处理到原除锈等级。 7.2 表面涂装 7.2.1 除锈后,钢材表面应尽快涂装底漆,在潮湿天气应在4h 内涂装完毕;如在晴天和较 好的天气条件下,最长也不应超过12h。 7.2.2 涂装的涂料应符合图纸规定,涂装层数,每层厚度,逐层涂装间隔时间,涂料配制方 法和涂装注意事项,应按设计文件或涂料生产厂家的说明书规定执行。 7.2.3 闸门拼装后如不立即焊接,应在焊缝处各侧 50mm 范围内,涂装焊接时不会对焊缝 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车间底漆,以免坡口生锈。焊接后,对焊缝区进行二次除锈,用人工涂 刷或小型高压喷漆机喷除涂料,达到规定厚度。 7.2.4 闸门出厂前应涂底漆,面漆宜在安装后完成,至于安装焊缝两侧 100~200mm 范围 内,也应留待安装后涂装。如采用金属喷镀,则除安装焊缝两侧外,宜全部在出厂前完成。 7.2.5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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